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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的消息表明,近日网曝的“云南公车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其中一辆涉事车的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责任,作出记过、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
据新华网报道,2月8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一部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官员“涉嫌公车上香”经媒体报道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查,依据核查事实,启动问责机制,进行责任追究。涉及2012年1月23日下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保卫处“云AA9734”公车私用问题,属保卫处处长周某作出“同意”的行政行为不当,导致该处职工赵某某公车私用情形的发生,违反了相关纪律和规定。对此,处长周某负主要责任,职工赵某某有一定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决定:给予处长周某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厅通报批评。同时,由人事部门对职工赵某某依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补交相关费用。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