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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城中村改造地块底价“出嫁”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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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萝岗区“城中村”线坑村即将进入改造时间。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公布了广州开发区KXC-P4-4地块交易结果公示信息,该地块由广州宏康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四季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倡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以2.4264亿元的底价收入囊中,这也是龙年开局广州土地出让连续第二次出现底价成交。值得一提的是,开发商还要对回迁安置自行承担风险,再掏出约7.45亿元的改造复建成本。

  土地出让公告显示,萝岗区将公开出让一幅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12.49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2.42亿元,保证金为4853万元,位于萝岗中心区香雪大道以北,属于线坑村城中村改造用地。

  据萝岗区政府批准的线坑村“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该地块内线坑村的复建回迁安置由竞得开发商承担。测算线坑村改造预计复建总量约10.7万平方米,全部改造复建成本约7.45亿元。该地块出让条件还要求,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套型住房面积须占住房开发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

  与此前多幅城中村地块出让时的高门槛不同,萝岗区线坑村城中村改造用地仅要求拿地开发商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广州宏康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四季花园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国倡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拿地后,首先要面临这样的考验:根据“三旧”改造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完成线坑村居民改造意愿征询工作(同意改造户数达到90%以上),并且须与线坑经济合作社2/3以上的村民户数签订《改造安置补偿协议》。未能在30日内完成上述改造意愿征询工作和安置补偿协议签约率的,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该局组织该地块重新出让。

  萝岗区线坑村也由此开始城中村改造倒计时。按照计划,开发商拿地后3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符合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相关规范的用地规划方案,方案获批后6个月内动工(打桩)建设,24个月内完成总开发建筑面积的50%以上,36个月内必须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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