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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暂行办法》,明确询问内容、方式和约束保障等
温州推行党代表询问制
首场由市委主要领导受询作答,“不设防、不回避” 实行“一询一评”,拖延、应付答复询问将追究责任
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由浙江省温州市委制定的《中国共产党温州市代表大会代表询问暂行办法》近日正式印发,温州市党代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理直气壮了。
2月6日召开的温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新闻发布会透露,温州将于此次会议期间首推党代表询问制度,将于2月10日下午,由党代表就全市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全市党员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向党代会和市委、市纪委现场提出询问。市委主要领导将参加首场询问活动作出答复,对党代表询问“不设防”,对敏感话题“不回避”。
《暂行办法》共19条,对党代表大会代表询问的基本含义、工作机构、主要内容、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结果处理、责任追究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询问内容、方式和约束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比较系统、全面的要求。
在询问内容上,主要在七方面作出规定,即市党代表大会和市委、市纪委全会决议、决定等的研究制定;市党代表大会和市委、市纪委遵守党内法规以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市党代表大会和市委、市纪委全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全市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全市党员和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党代表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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