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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实效性 将新增50万个以上岗位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0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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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2月8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本市将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新增5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本市今年将依据经济发展及物价和职工平均工资变动情况,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合理制定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着力提升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均衡增长。指导公交和环卫行业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岗位津贴等制度,推动社会公益性服务行业完善一线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全年全市将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以上,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10万人,并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千方百计促进青年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精细化服务。促进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适度提高补贴标准,扩大政策受益范围。

  除了在职人员,本市还将适度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统筹增加“城保”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和“新农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养老金,规范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提高各类人员养老待遇水平。稳妥做好将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企业从业人员纳入“城保”的后续工作,从实际出发细化调整相关政策。

  会议还透露,今年本市将修订《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重点简化医保人群分类,调整个人账户使用办法。调整小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推进门诊统筹。

  今年,本市还将完善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相关保障功能。计划修订《上海市工伤保险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伤认定范围,提高待遇标准,规范基金支出渠道。推进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工伤预防费提取和使用办法,深化以职业康复为重点的工伤康复试点。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项目。修订《上海市生育保险办法》,规范基金支出渠道,完善计发办法。

  据会议透露,本市还计划建立失业预警体系,将失业动态定点监测企业从100家扩大到500家,并将部分综保、镇保转城保的企业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农民工就业情况监测,全市监测点数量从37个扩大到50个。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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