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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客门”风波又有新进展:2月2日,三亚市公布了包括鱼类、螺贝类、虾类、蟹类在内共近70种海鲜的销售参考价。游客若发现海鲜排档不按最高销售价格标价,可拨打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3日,三亚工商局已经在“海岛渔村”海鲜排档,查获了网友在微博上贴出的“万元账单”单据,并已经移交三亚市物价局立案查处。(2月4日《广州日报》)
与三亚官方预期的不同,销售参考价名录一经公布,不仅没有迎来公众的普遍叫好,反倒“收获”了一片惊诧、喊贵之声。诸如“官方定价都这么贵,比新马泰港都要贵啊”的留言在网络上随处可见。笔者仔细浏览了一下这份《三亚市海鲜品社会平均批发参考价格(部分)》,发现多数海鲜的价格都在每市斤百元以上,必须承认,这个价位已经远远超出了多数国人的心理预期。
不过,相比网友对于销售参考价是否合理的热议,笔者更关心的倒是限价措施本身。因为相较于无良商家的漫天喊价,“限高”——这种以行政手段干预商品定价的做法,对于市场经济的危害无疑更大。
众所周知,餐饮业是一个充分市场化了的竞争行业。按理说,不应该存在漫天喊价、强买强卖等现象。而作为建设中的“国际旅游岛”,海南之所以仍旧频频爆出各种宰客丑闻,其原因主要在于当地市场环境的不规范,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尤其是行政监管的不到位。这些问题若不得到有效改进,那么再多的“限价令”都可能沦为一纸空文。这也就是为什么尽管早在1月26日,三亚市物价局就对墨鱼、军曹鱼、包子螺的最高售价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随后爆出的“万元账单”中,它们的售价无一例外全部超标。
事实上,这种求诸行政干预的做法,不仅无法重树有序的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价格决定机制,而且还会留下许多后遗症。一方面,与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相比,行政性“限高”的做法人为色彩过于强烈,价格高低主要由政府说了算,很难及时反映市场的供求变化,也不利于餐饮业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更为权力寻租打开了方便之门。另一方面,它也可能成为某些不良商家暴利“正当化”的“附身符”。就像一些私企业主将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成员工的“标准工资”一样,最高售价难保不成为个别海鲜店的“标准定价”。
总而言之,处理海鲜价格畸高这一沉疴难题,三亚当地政府部门的正确做法,不应是抛弃市场这个手段,取而代之以行政干预,而是尽可能地完善它、规范它。可以说,现在的问题不是竞争过多了,而是公正、公平的竞争太少了。一句话,“限高”海鲜价格不如规范海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