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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开学了 今年学费收多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5日 02: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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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符樱 周锐 通讯员 丽华)我市中小学生即将迎来新学期。昨日,我市核定公示了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学生和家长如发现有学校乱收费,可拨市物价局12358热线或市教育局监督电话65608550投诉举报。

  据了解,与去年秋季开学相比,今年春季开学,我市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中专、“公参民”学校等的收费标准均保持不变。市物价局人士昨表示,严禁学校违规、超标收费,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如果有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除了责令校方全额退款,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国家规定收两项 我市为何收四项

  物价部门答复本报读者幼儿园收费相关问题

  本报讯(记者 符樱 通讯员 丽华)“不是说幼儿园只能收保教费和住宿费两项吗,为什么我市公示的幼儿园的收费项目有四项?”昨日,有家长致电本报询问。

  上月初,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对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昨日,市物价局和教育局公布我市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有4项,包括杂费、保教费、加收保教费和冷、暖设备使用费。

  其中,对非本单位职工子女和配套小区服务范围以外的幼儿,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加收保教费:示范园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元,其他幼儿园每生每年不超过1000元;有冷、暖设备的幼儿园,在设备使用期间,每生每月收费10元。

  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参照公办幼儿园,具体标准可根据办园条件、保教质量等自行制定,但需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市物价局人士解释,我市幼儿园现行的杂费、加收保教费、冷、暖设备使用费等收费项目都属于保教费的范围,与国家规定并不矛盾。目前,我市正酝酿依据国家新规调整收费项目,使其更加明晰,具体实施细则还在研究中,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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