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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读高校最高或将获5000元一次性教育奖励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4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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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残联公布《扶助残疾人教育管理办法》

  残疾人读高校最高奖5000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海洋、黄丽娜报道:近日,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公布了《广州市扶助残疾人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1月31日至2月9日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该《办法》规定,残疾人在高等教育阶段,最高将获5000元一次性教育奖励。

  《办法》规定,非寄宿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在读期间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非寄宿就读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在读期间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寄宿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寄宿就读期间按每人每年3500元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同时,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将有教育补助。义务教育期间,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领取教育补助;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期间,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领取教育补助。

  通过开放教育、网络学习、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广州市户籍残疾人自费出境学习并取得高等教育学历的,可分别领取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统一为大专生3000元、本科生4000元、研究生5000元。

  广州市民可登录市残联网站http://www.gzdpf.org.cn/阅读《实施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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