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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手机上网等套餐用完前运营商要提醒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31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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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信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对运营商向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做出规定。明确了包括业务办理、套餐限量消费等12项消费行为的提醒。

  在12项消费提醒规定中,涉及套餐类消费的有4项,包括“用户套餐内所含各项业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等。

  此外,针对漫游至国际及中国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运营商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

  据《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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