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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北辰区刘先生:春节期间,我一直加班,请问今年春节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节日生活点题服务”专栏记者:记者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据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除夕、年初一和年初二加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发放加班工资。初三至初六加班,按照不低于200%标准发放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折算(全年天数365天减全年公休天数104天,再除以12个月),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也就是说,日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天,再乘以相应的300%或200%。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以劳动合同对工资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则按劳动者的实际基本工资确定。(记者姜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