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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高陵县人民政府同意,委托高陵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定于2012年2月9日至2012年2月22日16时(节假日除外),在高陵县国土资源局进行。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籍编号:GL2-(18)-8-1,宗地位于西安泾河工业园泾渭中路东侧,宗地面积10872平方米(折合:16.308亩),用途为住宅,容积率不高于4.7,建筑密度不高于30%,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限高78米。其中出让住宅用地为10328.38平方米(折合15.49亩),配建廉租住房分摊土地面积为543.62平方米(折合0.82亩),配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为2555平方米,出让住宅使用年期为70年,配建廉租住房分摊土地按有偿划拨方式供应,两种用途设为共用宗。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的单位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五、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具体情况,详见高陵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2月20日前到高陵县国土资源局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竞买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16时。
联系地址:县环城东路165号
联系人:周 涛
联系电话:(029)86916382
高陵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