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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解决农民工城市安“家”难
本报讯(记者廖靖文)广东是农民工用工大省,要让农民工在城镇中相对稳定体面地生活,省人大代表魏小明建议用三招举措,通过将农民工逐渐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扩大公租房适应范围;开展“城中村”环境治理,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逐渐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让他们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租赁或购买房屋。
农民工居住环境恶劣 身心健康和子女教育受影响
魏小明为目前农民工在城市安“家”困难感到痛心,由于受户籍、居住年限等条件限制,无法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待遇。大多数农民工只能不断地在城乡之间流动,过着候鸟式的生活。
多数人聚居在城乡结合地带或“城中村”。出于成本的考虑,农民工大多数租住于设施简陋、环境恶劣、空间狭窄、房租便宜的临时住房。据魏小明调查,有的一间民房内租住着不同企业、不同地方、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素养的农民工,由于无人管理,失窃、打架等事件时有发生。这些农民工长期居住在卫生差、治安无保障的恶劣环境里,其身心健康、生存发展、心理归宿、子女教育等受到严重影响。 “他们最大的愿望是能在城里有个像样而稳定的‘家’,有一个可以享受天伦的地方”。
魏小明认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能为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社会地位上升的渠道和机制,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遏制我国城市“贫民窟”的发展势头,避免出现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出现的社会问题,促进城市自身的和谐;有利于遏制农民家庭分离的趋势,缓解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老龄化问题,促进农村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扩大公租房完善公积金治理“城中村” 三招解决农民工城市安“家”难
魏小明建议,通过出台和落实“三招”,能够解决农民工城市安“家”难的状况。
一是将农民工逐渐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公租房适应范围,放宽公租房申请标准,适当降低门槛。
二是加大对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区的治理,改善居住环境。开展“城中村”环境治理,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建立防止产生新“城中村”的有效机制。
三是逐渐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推进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魏小明建议,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在初期可以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以保证覆盖的全面性,对于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可以有不同层次的缴纳标准。农民工只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上,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或租赁住房。

(来源: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