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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5时许,四川籍农民工廖先生来电:
1月14日0时30分许,我为工人讨薪讨得129万元现金,由于现金数额巨大,求助民警护送。黄河综合警务服务站民警陪我赶到劳动监察大队取钱,并分配给农民工兄弟,直到凌晨3时30分,将我们送上高速路口才离开。
本报记者李洁夫实习生郝珊珊调查:
今年31岁的廖万兴是四川巴县人,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期间,他带领四川籍22名农民工在八方新村工地干活儿,由于一些原因承建方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未能及时结算工资。经劳动监察大队协调,2012年1月13日23时许,承建方将其所欠工人的129万工资全部结清。
考虑到数额巨大且夜黑路远,1月14日0时30分许,廖万兴致电黄河综合警务服务站,请求民警护送其到高新区八方新村建筑工地。
接警后,民警李建舟、王海兵立即开展工作,制订了详细的护送计划,并及时向分局指挥中心汇报相关情况。两名民警同廖万兴一起赶至高新区劳动监察大队,由廖万兴亲自将129万元巨款放在警车上,护送其至八方新村建筑工地。
得知工人们需连夜将所得工资带回四川老家,两名民警又主动在工地附近警戒巡逻。直到凌晨3时30分,22名工人全部领到工资,民警又驾驶警车,护送满载50余名民工兄弟及其家属的大巴至裕华高速路口。
“由衷感谢警务站的民警,感谢你们对我们农民工的帮助!”在高速路口告别时,廖万兴带领全体民工下车向民警鞠躬感谢,并取出2000元现金欲酬谢,被民警婉言谢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