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南昌讯 罗慧、首席记者徐娆报道:员工可派代表与企业对话,协商合理提高工资。15日,记者从南昌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获悉,南昌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到2013年底,全市九成以上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实现工资集体协商。
据了解,南昌市将在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和行业,重点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力争2013年底,全市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世界500强在昌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南昌市明确,企业和员工两方均可以发出书面工资协商要约。若员工代表发出工资协商要约,企业必须在20日内给予书面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包括: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分配形式;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奖金、津贴和补贴分配办法;工资发放时间和支付办法;基本社会保险缴纳办法;拖欠工资的清偿办法;工资协议的期限、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