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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额超过两万须交医调委调解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0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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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申东

  今年1月起,宁夏公立医疗机构将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发生索赔金额在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时,必须提交自治区医调委主持调解。

  2011年11月,宁夏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的调委会,在医患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独立调解。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发生索赔金额在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时,须提交自治区医调委调解。自治区医调委征求医患双方意见、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组织医学、法学专家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进行评价,并依据专家意见对医患纠纷双方进行调解,保险公司依据最后达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及时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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