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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贵州省纪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通知》强调,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要通过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确保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全省经济加速发展、民生明显改善、社会更加和谐。
《通知》指出,保持党的纯洁性,既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责任,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严守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彭新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