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民生]哈尔滨市今年公办幼儿园不得办特长班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5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北网1月13日讯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今年省、市物价部门将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严厉打击教育乱收费问题。根据规定,今年哈市公办学校只能收取5种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公办幼儿园严禁以开办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违规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

  据了解,今年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公办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幼儿园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按有关规定收取文化体育活动费、热饭费、自行车看管费、课后看护费、校服费5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学校按照规定可以收取学费、宿费等。另外,普通公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收择校生“三限” (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普通高校要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加强高校研究生收费管理,严禁向计划内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加强高校中外联合办学收费管理,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 . 市民如发现教育违规收费,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

热词:

  • 公办学校
  • 幼儿园
  • 特长班
  • 招收择校生
  • 学费
  • 学生收取
  • 代收费
  • 收费管理
  • 加强高校
  • 实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