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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李林霞)省教育厅1月1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寒假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放假时间、假期补课行为、学生乘车安全、假期安全教育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作息时间、放假时间和考试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以市为单位统一放假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县(区)为单位统一作息和放假时间,严禁任何学校延期放假或提前组织学生开学。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借口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或集体补课。
《通知》要求,坚决不得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补课。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学生离校返家的乘车安全管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报废车、非法改装车等车辆返家。严禁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章违法行为,严禁学校跨县(区)接送学生。各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深入、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对各类设施设备全面排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