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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0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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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林)自2010年12月底开始,我省1790所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规范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均实行了进价销售、政府补贴的“零差率”销售模式,大大减轻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缓解了看病贵难题。

  据统计,2009年12月启动试点的49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和37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取得“两升两降”的明显成效,即2011年1至3月与2009年1至3月同期相比,门急诊人次上升73.2%,住院人次上升16.3 %;门诊均次费用下降 47.3%,住院均次费用下降24.9%。

  同时,基本药物制度的全覆盖也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呈现出“两降一升”的良好态势。到2011年11月底,全省门急诊、住院次均费用同比分别下降22.8%、25.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上升11.8%。

  据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目标后,为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我省建立了灵活的配备使用机制,增补了226个基本药物药品。建立了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的基药集中招标采购新机制。至2011年11月30日,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让利6.23亿元。同时,我省制定了以促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和绩效为基础的“双考核双挂钩”的综合考核制度,提高了医务人员对使用基本药物的积极性。为保障农村及边远山区群众使用上放心、方便、价廉的基本药物,我省积极开展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覆盖监督抽验,鼓励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零售药店发展农村连锁药店的配套政策。

  作者: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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