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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涉及千家万户。近年来,我区推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开辟更广的就业渠道,让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夯实我区和谐社会的根基。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扩大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的就业问题,更是与我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自治区党委、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就业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坚决消除“零就业家庭”,力争使西藏籍大学毕业生实现全部就业,最大限度降低城镇登记失业率,多渠道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帮助我区做好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案》,成功举办西藏民族学院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千方百计购买更多的公益性岗位等等,这使西藏籍大学生和家长看到了曙光、增加了信心。
为拓宽就业渠道,我区通过职业技术培训补贴、生活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出台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措施。各类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每接收一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我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区财政部门发给用人单位一定数额奖励资金,鼓励各类企业更多地吸纳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使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又尽到了社会责任。
为拓宽就业渠道,自治区还出台了减免行政收费、税收减免、安排经营场地、担保贷款支持、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保障、建立创业奖励制度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区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就业者本人应该把握住这一契机,正确测评自己的能力特质、个性特征、工作倾向等,更新就业观念,从基层做起,在建设西藏的大舞台上施展自己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