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三成事故由违法带人载物引发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3日 0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陆明光 陈建辉 周 瑾)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已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平均每3人就有一辆。不过因违法载人载物造成的事故不容忽视,其造成的交通事故数占电动自行车事故总数的三成。

  日前,在江东惊驾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撞花坛的交通事故。当日,车主小王驾驶一辆满载着蔬菜的无牌电动自行车由东往西行驶至该路口时,突然电话响了。他立即伸手往衣兜里掏手机,结果,车直接撞上了路边的花坛,蔬菜也撒了一地,所幸人只是受了点轻伤。

  据悉,去年前9个月,全市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95250起,其中违法带人载物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去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共查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70158起,其中违法骑车带人载物87883起,占了总数的一半左右。

  江东交警大队的陈警官说,电动自行车如今变成了交通一大危害,就是因为有部分骑车人不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安全意识。一辆电动自行车,装上大体积的货物,连基本的转向都困难,这样能不出问题吗?

  根据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负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

  在此,交警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载物风险不小。市民在骑电动自行车时,请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载人载物,以免出现意外。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载物
  • 事故总数
  • 电动自行车
  • 蔬菜
  • 安全座椅
  • 车主
  • 车身
  • 交通违法行为
  • 遵守交通规则
  •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