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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规定车用气瓶安装企业不得设在居民小区内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2日 1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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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 (记者任春香报道) 新疆出台的首部关于车用气瓶安装企业的地方标准《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安全技术条件》于今年起正式执行,标准中首次对车用气瓶安装企业的场所选定做了明确规定,安装企业不得设在居民小区内,同时与公共聚集场所的最小间距不得少于35米。

  1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了解到,我区汽车油改气市场空前火爆,随着油改气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改装数量的与日俱增,全疆天然气改装厂已达到277家,仅首府就有近70家。但由于技术力量与安全意识不同,各厂的改装质量也参差不齐,车用气瓶安装安全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技术课题。

  去年12月20日,《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安全技术条件》出台,其中明确要求,车用燃气气瓶安装企业不得设置在居民小区内,不得设置在居民住所、办公、经营场所等底楼,与周围学校、幼儿园、客运车站、大型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共聚集场所最小间距不得少于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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