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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型图与现房不一致 要求退房退款遇"障碍"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1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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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兴冲冲去买房,可付完首付款后,王女士发现,预订的房子和房型图有很大出入……可付钱容易退钱难,已经答应全额退款的房产商突然反悔,表示要扣下5万元定金才能退款。眼看农历新年将至,已拖了半年之久的首付款何时才能“回家”?

  卧室窗户离奇“失踪”

  王女士日前投诉称,去年6月4日,她来到华侨城新浦江城售楼处看房。在销售代表梁先生陪伴下参观了浦锦路某号501室的公寓样板房后,王女士确定了购买同号301室房屋的意向,并当场支付5万元定金,同时收到梁先生提供的301室的房型图。

  7月10日,王女士如约来到华侨城售楼处准备付首付款并签订《预售合同》。王女士支付了1174843元的首付款(含定金5万元),再到现场看房,然后签订《预售合同》。没想到现房让王女士大吃一惊:样板房中紧邻餐厅和客厅、带落地窗的内阳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高窗遮挡了原本透过落地窗可以直接欣赏的南面河景;东面主卧室和次卧室的转角窗“消失”了,房间的光线明显暗了;面积不大的书房里“塞”进了一个内阳台,硬是挤掉了一半的面积……由于当时正逢周末,销售代表表示,等周一向领导汇报后再给出解决方案,原计划签署的房屋《预售合同》被迫“搁浅”。

  通过销售代表,华侨城表示这是设计师为了使建筑不要过于单一而采取的高低楼层房型布局不一的处理。如果不喜欢,王女士可以在新浦江城其他公寓房源中挑选满意的,但价格会有出入。于是在接下来的数周内,王女士多次来到新浦江城看房,但始终找不到满意的或者与所购301室性价比接近的房屋。

  退款索赔至今未解

  王女士认为,现场与房型图有重大出入并导致《预售合同》至今无法签订的责任在华侨城,已浪费了自己不少时间和精力,房产商理应归还自己所付款项并补偿利息;但房产商却要求扣除定金后退款。双方律师多次沟通联系之后,华侨城于11月初终于同意解除购房意向,全额退款。但数日后,华侨城又反悔了,坚持要扣除定金。“这100多万元首付款一拖就拖了近半年,我们买不成房子也退不了款。”王女士无奈地说,这场“持久战”还不知道要打到何时。记者曾先后两次致电华侨城,但对方律师和销售代表都以“不方便”为由拒绝就此事作出解释。

  市消保委投诉部副主任范强认为,王女士在支付定金后仍有继续履约购买房屋的诚意并支付了首付款,导致房屋《预售合同》最终无法签订的原因在于房屋现状与房型图有较大出入,房产商应承担相关责任。消费者有权要求全额退款并补偿利息。

  范强同时指出,近年来,随着房价的起起落落,房产商“退房”的态度也是急转直下。随着房价一路下滑,房产商常常在退房退款中设置“障碍”。“退房”与否,考验着企业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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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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