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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助保 五千余人受惠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9日 2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春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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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寅

  通讯员 靳振国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到2011年年末,政府助保工程已累计办理贷款助保5374人,发放贷款5172.9万元。目前已有799人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同时做到了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

  今年45岁的邱振侠是原长春市陶瓷总厂职工,1987年参加工作后一直有“老保”。1993年该厂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与邱振侠解除了劳动关系。十几年来,因经济条件不允许,邱振侠一直无力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我是去年年底通过政府贴息贷款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这个政策真是挺好,现在不用从兜里掏钱,将来就能领养老金,我很满足。”

  据悉,解决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问题是我市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在国企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部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因生活困难无力接续,其中一部分虽然已经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接续,又因生活困难中断缴费。为对特困群体救急救贫,保障他们晚年的基本生活,2008年5月我市启动政府贴息贷款助保工作,2009年年初启动个人还本付息、政府承担风险的低息贷款助保工作,此后两项政策不断完善,惠及人群进一步扩大,条件也有所放宽。

  政府贴息贷款的对象是:国有或集体企业因改革、转制、破产等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中,已参加社保但因生活困难而中断缴费,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且享受低保、低保边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的人员。在经办银行提供优惠利率的同时,政府为借款人达到退休年龄前的贷款利息买单,待借款人领取养老金后,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用养老金偿还贷款本金和剩余利息。政府担保低息贷款的对象是:以个人身份参保且生活困难、有贷款意愿的人员,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低息贷款,由政府承担借款人员退休后尚未还清贷款前死亡的还贷风险。“两项措施相结合,基本满足不同程度生活困难人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需要,破解了困难群体续保难题。”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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