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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 农芝)本报“业主和物业如何和谐相处”昨日开通热线后,市民纷纷致电记者谈自己的看法。不少市民认为,小区要请什么规模的物业公司、要不要请物业公司,要“看菜吃饭”,决不能盲目选择。
市民谢女士说,他们小区2004年交房,只有两栋居民楼,不到100户,曾经请过信誉度较高的物业公司进驻服务,但很多居民嫌物业费太贵,稍微不如意就把事情闹大,物业公司最终要求撤出。谢女士说,自从2008年换了小规模的物业公司后,物业管理费减少了,服务质量相差不大,业主心理也平衡,和物业的矛盾也减少了。“请物业公司就跟男婚女嫁一样,要门当户对,才能和谐。”谢女士说。
“有些老的、小的小区,物业公司接管了觉得头疼,居民交物业费时也觉得头疼,如果业主可以自行管理,也可不请物业公司。”市民马先生认为,老的、小的小区由于公共设施不完善或居民经济条件不允许等原因,物业公司进驻后管理成本高效益低,一旦业主不满意,双方很容易产生矛盾,所以对于这一类小区,可以考虑由业主自己管理。一些市民赞同马先生的建议,陈先生说,只有几十户居民的小区完全可以成立一个业委会,再由业委会来管理。但陈先生同时强调:“业委会成立一定要民主选出。只有民主,才能服众。”
开通热线
你对小区物业管理有何看法?你身边有没有一些值得借鉴的事例,可供我们参考?针对“物业公司与业主如何和谐相处”话题,本报今日起开通讨论热线,如果你对物管问题有任何见解或意见,请致电18677053339。另外,本报近期将举办以“探讨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为主题的“社区对话”活动,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市民报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