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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龚汉斌报道:“我在接到小学操场和排水沟的工程后,做了一大半,建筑公司拖欠前期工钱2万多元两年,至今未结算。”近日,新建县胡先生向本报投诉此事。
胡先生说,2010年7月,他接下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卫国小学的操场和排水沟的改造工程,当时他与承建该工程的建筑公司一负责人议定做工程工钱约为6万元。直到工程做完一大半,建筑公司仅支付了1万多元的工钱。为此,他带着施工队撤离工地。对于前期施工的工钱,建筑公司一直拖着不结算,并称后期找人将工程做完还花了2万多元。因此,胡先生提出扣除前期支付的1万多元和后期别的施工队的2万多元工钱,还有2万多元的工钱应该予以结算。
5日上午,记者就此事陪同胡先生来到经开区教育办公室了解情况。教办主任李国华告诉记者,他们是与江西省国营桑海建筑工程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建筑公司是否拖欠了2万元工钱,他并不清楚。随后,李国华通过电话联系到自称在陕西的建筑公司负责人余总,并约好10日回昌后与胡先生进行结算。他会督促建筑公司尽快与胡先生结清拖欠的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