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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委获悉,继8月份城区调高廉租房人均收入标准后,即日起,10个远郊区县也对此进行了上调,这意味着有更多的远郊区县市民将够格申请廉租房了。
月入标准最多增260元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前,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城六区为低于960元(含),其他十个远郊区县为低于697元。调整后,通州区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房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顺义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9个远郊区县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31元(含)。
该负责人表示,各远郊区县此次调整后的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将于近期颁布执行。届时,符合规定条件的远郊区县居民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廉租房。
考虑房价等进行调整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是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居民收入、住房价格、廉租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等因素进行的。
近年来,本市多次调整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不断扩大廉租房保障范围。今年8月1日,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此次调整后,城六区廉租住房家庭年收入标准占2009年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约为43%,与全国其他大中城市相比处于较高水平。(记者 赵阳)
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进程
●2005年,城八区率先将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80元。
●2008年,各远郊区县廉租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09年,全市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与当年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持平。
●2010年8月1日,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