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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单位车牌号为××的公务用车,因违反交通法规,我委将按照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进行扣分处理。请贵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这是南康市纪委向有关单位下发的一张整改通知单上的内容。
今年南康市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以来,加大对各单位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并将公务用车违章行为列入违反干部作风建设规定情形,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干部个人)出现违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和违反交通规则擅闯红灯、酒后驾车等情形,依据《干部作风指数评价要点》进行扣分处理。
目前,该市已经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交通违法情况通报》9期,涉及20余个单位共20多辆公务车辆被全市通报。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台、手机报等形式予以曝光。该市还对各乡(镇、街道)、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建立了作风建设扣分台帐。干部作风指数设定的基础分值为100分,年底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评不达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特权车”的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不断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对于深入推进该市城区“治脏、治乱、治堵”工作,整治交通面貌,树立城市形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王茂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