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2012年1月1日起,我国新的车船税法正式实施,乘用车税额从原来的按辆征收改为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从小到大递增税额,共分七档,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征税标准。具体征收标准见下表:
| 新车船税调整前后对比 | ||
| 排量 | 一审稿 | 二审稿 |
| 1.0升(含)以下 | 60 元-360 元 | 60 元-360 元 |
| 1.0升-1.6 升(含) | 360 元-660 元 | 300 元-540 元 |
| 1.6升-2.0 升(含) | 660 元-960 元 | 360 元-660 元 |
| 2.0升-2.5 升(含) | 960 元-1620 元 | 660 元-1200 元 |
| 2.5升-3.0 升(含) | 1620 元-2460 元 | 1200 元-2400 元 |
| 3.0升-4.0 升(含) | 2460 元-3600 元 | 2400 元-3600 元 |
| 4.0升以上 | 3600 元-5400 元 | 3600 元-5400 元 |
车船税法在完善征税范围、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调整税负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和强化征收管理五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
据了解,今年将有7成车辆税额降低。更喜人的是,为鼓励电动车等新能源车,49款新能源车将免征车船税。而在这49款车型中,除了上海通用的赛欧电动车和上海大众的帕萨特混合动力车属于合资品牌,其余均为自主品牌的新能源车,其中众泰、北汽福田、长安、哈飞、吉利、奇瑞、比亚迪、上海汽车等免税的车型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