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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2011年重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3日 19: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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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龙网1月2日11时讯(记者杨涛)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却没钱打官司,怎么办?为此,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要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有理就能打赢官司。今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知,2011年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27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4.4亿。其中,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5192件,挽回损失和取得利益1.95亿。

  帮助讨回拖欠工资33名职工过上安稳年

  2010年底,长寿金钢商业设备厂决定停产,准备拆迁搬离。由于拖欠全厂33名职工2个月工资,12月18日,老板郭某与大伙达成协议,愿在当月28日和次年1月6日进行补发。同时,职工可选择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待厂方拿到拆迁补助费用后再给予支付。

  出乎意料的是,28日当天,郭某却变了卦,既不愿接听职工代表电话,也不愿与职工代表见面。这让大伙着了急,拿不到工资,这个年咋能过踏实?无奈之下,他们找到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借助法律手段,向老板讨个说法。

  接手案件后,7名律师及工作人员组成援助律师工作组,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并于2011年1月7日前往区法院立案。由于担心通过诉讼渠道,难以在春节前讨回工资,援助律师与法庭协商决定,一起给郭某做“思想工作”,争取促成双方和解。当月17日,经5小时调解,郭某最终同意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当场支付拖欠的1个月工资,于2月28日前支付余下1个月工资,于8月1日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异地联手援助农民工权益有了更多保障

  奔波1年没工资,遭遇工伤没人管,农民工为城市建设作出巨大贡献,在保障其合法权益上,重庆做出了哪些努力?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群体,我市已与35个城市签订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协议,部分区县还在外省建立起近3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联络点。

  同时,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利用大量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时机,全市开展了“五主动”给力农民工维权活动。通过提供维权培训、主动发现案件并及时给予援助等方式,3个月内,集中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800余件,其中追讨工资3400余件,工伤赔偿730余件,为5000余名农民工挽回损失约1.2亿元。

  设立1万余个联系点方便市民就近求援

  该负责人表示,依托信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已设立124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各村、社区已设立1万余个法律援助联系点,以帮助市民就近、及时申请到法律援助。

  与此同时,全市还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缩短审查批准期限,让30%的案件实现“审批不过夜”。部分区县建立起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对列入信息库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等贫弱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通过法律援助办案信息系统与“阳光政法”系统对接,市民只需在“阳光政法”终端机上进行操作点击,就可在第一时间查询到案件承办人、案件办理进度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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