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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市十次党代会精神
全市第四季度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平均分为95.31分,测评结果表明,后“国检”时期全市公共文明状况整体保持了较高水平。
本报讯(记者任朝亮通讯员穗文明)昨天下午,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第48次会议。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晓玲,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甘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协调小组高效运作
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王晓玲充分肯定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她指出,市协调小组按照加强领导、统一指挥、上下对接、归口管理、高效运作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充分发挥了统筹协调的作用,有效推动了创文工作全面开展和有效落实;发挥了检查督导的作用,有力地推进了各类创建问题的解决,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圆满实现了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
甘新对下阶段全市创建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抓认识,按照“文明无止境、创建不停步”的要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拓展活动内容,完善常态机制,把文明城市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二是抓开局,把深化文明城市建设体现在工作思路和工作规划当中,要认真筹备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结表彰,广泛开展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大讨论活动,为新一轮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创造条件。三是抓巩固,持续开展对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公共设施的整治工作,防止整改问题出现反弹,使文明城市各项指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四是抓机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常态工作和迎“国检”工作的有机结合。
通报第四季度公共
文明指数测评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精神和中共广州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常委会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精神,通报了第四季度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和第四季度巡查督查情况。全市第四季度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平均分为95.31分,测评成绩为“优良”的区(县级市)和市直相关部门有10个,分别是:越秀、天河、花都、番禺、萝岗、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交委、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不排名次);“达标”的区(县级市)和市直相关部门有11个,分别是:海珠、荔湾、白云、黄埔、南沙、从化、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排名次)。测评结果表明,后“国检”时期全市公共文明状况整体保持了较高水平。测评中发现一些社区和非主干道的环境脏乱问题有所反弹,一些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及未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等情况需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