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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面上掏几千元钱买电动车,到车管所办非机动车牌照,无论你是年轻人还是老人,都可以驾驶电动车上路。但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新国标实施后,交警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详细]
上了牌照和保险,起码规范了,安全有了保障。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动车速度肯定是越来越快的,电动属于机动的范畴是大势所趋。
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很多。但是应该从根源抓起,就是在生产、销售端严格控制,而不是简单的限制使用者。
开电动车的人绝大多数负担已经很重了,这样更增加了他们的负担,还会造成执法者与普通民众的直接对立。应当从生产厂家入手限制速度,从汽配修理店着手严禁任何非法改装,并对于飙车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新国标正式实施,“超标”电动车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电动自行车上牌、买保险确实有助于对部分电动车的管理,但是我觉得目前有两大问题:第一,目前交通自动监控技术对以塑料为主要构件的电动自行车不起作用,闯红灯也不会触发拍照;第二,大量电动自行车跑上机动车道,一群“肉包铁”,着实带来更多交通压力。
如果仍然认为电动车是自行车替代品的,当限制车速,否则应以机动车标准管理之。速度如此之快,结构和部件如此脆弱的车上路实在害人害己。
有法可依是一方面,执法不严是大问题!在路上总是只抓汽车,对于自行车,电瓶车,行人总是纵容!一再的纵容!
根据现有的状况,90%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将被划入“超标”行列。以平均计算,现有电动车电池约20公斤,电机约7公斤,车架约15公斤,不计脚蹬、车筐以及外壳等的重量都已超标。然而,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却是“10年一贯制”,没有变过。但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的时速标准在美国是32公里,欧洲25公里,日本是24公里,只有中国还是10年前的标准。
新国标的出台初衷是好的,但当大部分车被卡掉后,标准能否彻底贯彻更应是考虑的问题。纳入管理是好事,但能否让各部门真正管得彻底、真正杜绝隐患?如果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道路拥堵,或者出炉安全合理的交通工具,仅通过出标准或者强行替换只能是一刀切,伤了大批有需求的群众。安全靠的不是“刷”车,更不是考证,而是满足最基本的出行诉求。
更好的加强电动车企业的管理要比直接限制电动车使用者更可行更可靠,比如将电动车企业所生产的电动车分层次的划分标准,从时速二十公里以下到说三十、四十、五十,不同速度划分不同层次,从而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权利,选二三十迈以上的速度,就要考证就要划归机动车,二三十迈以下的购买者可以按自行车的管理方式实行,这样的措施可能更受百姓的欢迎和接受。
电动车数量多,管理不规范,超载、违规等现象严重,是城市交通中不可忽视的隐患。此举使路人的出行安全多一层保险,还能增强电动车驾驶者的交通安全知识与意识,对双方都有好处。 [详细]
轻巧、便捷是电动车的优势,因此为大众所青睐。如果强制为其上牌照、办保险等,复杂的程序操作和花费令市民望而却步,着实不是便民之举。此外,电动车上路也会增加城市原本拥堵的道路负担。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