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主权存在争议
在文物主权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文物是属于全世界人类的财富,应该被存放在一个最有利于其保护的博物馆,而不应该为文物国籍争论;另一种视角则彻底否认了“最合适存放地”的说法,认为文物身上承载着该民族的文化记忆,应当归属所属国,而不应是飘零在世界各地的文化符号。[>>详细]
第65期10月22日
2010年10月19日是圆明园罹劫150周年纪念日,有关方面发布了全球倡议书:抵制流失文物拍卖交易。“从目前所存信息看,散失在国内外的各类圆明园文物至少有150万件。”圆明园管理处主任陈名杰说。[>>详细]
自1860年以来,圆明园文物除了在“火烧圆明园”中被焚毁之外,还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散失,其中的精华部分大都流失海外,尤以英国和法国等欧洲国家最多,分藏在各个博物馆和其他收藏机构。美国、日本及其他博物馆和收藏机构也有不少文物。流失在海外的中国文物何时能够回归?而它们的回归之路又有着怎样的无奈与坎坷?
在文物主权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争议:一种认为文物是属于全世界人类的财富,应该被存放在一个最有利于其保护的博物馆,而不应该为文物国籍争论;另一种视角则彻底否认了“最合适存放地”的说法,认为文物身上承载着该民族的文化记忆,应当归属所属国,而不应是飘零在世界各地的文化符号。[>>详细]
根据1970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上签署的国际间共同保护文物与合法管制文物进出口协定,私藏赃物者必须将文物归还原主。但目前拥有中国流失文物最多的几个西方国家,至今未在《公约》上签字。因此,《公约》对这些国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此外,最利于文物流出国的“没有时效限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条文化”。
从根本上讲,拍卖的价格并不完全代表文物本身的价值,而仅仅是一种商业价格。如果在商业体系内运作,将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价格越高,文物回流的可能性越小。
在佳士得等拍卖行的拍卖图录中,一些被冠以“圆明园文物”头衔的拍品,屡屡拍出高价。拍品的文字介绍中,通常会写着类似“收藏者的祖父在某年参加英法联军,并于某年到过中国”的说明,用来“证实”这件物品“确实”是圆明园文物。而贴有“圆明园”标签的文物的价格,与未贴标签时相比的落差,让这些拍卖行鉴定的文物的身份变得不可信。
2000年,中国保利集团拍下牛首、猴首的成交价总计不过1544万港元;2007年何鸿燊先生在拍卖会前购下马首铜像,动用了6910万港元;现在兽首的市场估价动辄过亿元人民币,不能排除国际卖家借机抬价的可能性。[>>详细]
文物捐赠常常遭遇“法律官司”。2000年8月24日,浙江嘉兴收藏者俞先生将自己精心收藏的496件史前文物捐赠给嘉兴博物馆。然而,当地文保部门却认为,这一举动不属于“捐献”,而应视为“主动上交”。理由是俞先生多年收集出土文物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国现行的《文物保护法》。此事一出,立即引来社会舆论的讨论,很多收藏者也开始掂量自己的收藏品捐赠给博物馆时会不会遭遇同样的问题。[>>详细]
从海外购买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收藏中国文物后想捐赠给中国国有博物馆的民间人士很多,但成功捐赠的却寥寥无几,除非该物品是在佳士得、苏富比等重要拍场中竞得,否则,往往被国有博物馆打上“赝品”的标签。究其原因,文物鉴定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我国目前没有独立的鉴定体制,鉴定方法主要依靠科学测试和眼学鉴定。”[>>详细]
法律上只有一个条例说明:“个人把重要文物捐赠给国家的,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这个规定其实相当模糊,很宽泛,不利于具体操作。而在海外,像大英博物馆,最早仅仅是一个私人捐赠的图书馆;美国大都会博物馆凭借数量巨大的私人捐赠,使馆藏文物数超过100万件,由此跻身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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