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17岁少年杀人现象


           近日,一名17岁的少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这位少年因团伙流窜抢劫、杀人作案6起,致死9人登上了公安部的A级通缉榜,现已被警方抓获。[详细>>]
       公安部A级通缉的嫌疑人中,白中杰是唯一的“90后”。在这张通缉令上,白中杰的照片是一张红底的一寸照片,照片中的他留着平头,身上是校服式的运动衫,一脸青少年的稚气;人们很难将还是孩子模样的他与一个夺走9条人命的杀人在逃的嫌疑犯联系在一起。
       17岁的少年杀人犯已经落网,或许我们还该继续“通缉”17岁少年杀人现象,全民都该重视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尤其需要关注那些社会边缘群体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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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状令人担忧

年龄越来越小手段越来越狠

       许多少年犯下的都是惊人的大罪:杀人、纵火、强奸、涉毒、行凶……以极其冷漠的态度和无比残忍的手段“回报”他们的亲人、老师以及这个社会。一些刑警在总结办案经验时这样说:“被害人身上挨了几十刀的除了仇杀,基本上都可判断出此乃青少年所为。”这种断言让人既震惊又痛惜。[详细>>]

孩子对犯罪毫无悔意

       办案民警在询问一些少年犯时,孩子们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他们一致认为:“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也不后悔。”这些孩子多数是单亲家庭或者家庭生活不和睦,很早就辍学在家,没有正当职业,整日游荡在、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靠偷窃、抢劫或帮人打架平事赚取佣金,这个群体的犯罪趋势是令人担忧的。 [详细>>]

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

       专家介绍,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如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等交通工具;另外,实施高科技犯罪也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之一,如利用公用网络窃取、更改、复制电信号码、窃取上网账号及密码等。 [详细>>]

如何量刑是对法治与伦理的一次考验

遵从感化、保护的原则

       与报应与防卫为主要特点的成年刑法不同,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更多体现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与挽救。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详细>>]

“未成年”已成犯罪护身符?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现在的未成年人已经不是过去意义上的未成年人了,他们中的很多人知法犯法,“未成年”身份成了他们违法犯罪的“护身符”。看来,用过去的方法教育现在的孩子是不行的,用过时的法律管教现在的未成年人同样是不行的,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立法与现实冲突日益严重,这一点值得相关部门和法律人士认真关注和思考。[详细>>]

从对待少年犯的态度看社会的进步

       从人性的角度来讲,犯罪分子也是人、也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社会也有责任对他们进行帮助,而不是单纯的对他们进行惩戒,更不是对他们进行报复。民主与法治的构建是建立在社会成员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上,对待少年犯,除了要惩戒、更要教育、帮助和保护;大家能在这个问题上形成共识,这深刻的体现出了我国社会的进步,这也说明了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宽容和理性。[详细>>]

"花季"如何沦为变"花祭"?

社会环境的异化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尖锐突出,不和谐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不良风气蔓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滋长侵蚀着人的机体,腐化着人的灵魂,而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及心理发育尚不健全,特别容易受到这种不良风气的侵害。[详细>>]

家庭的不良影响

       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大量的案例表明,大多数未成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详细>>]

法制教育的滞后

       近几年来,虽然在中小学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在社会上开展“送法上门”、“法律进家”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但在力度上还有欠缺,在面上还有死角。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因而,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