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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郭文君 通讯员/吴际顺) 黄某从晚上7时一直喝酒到次日凌晨2时,后驾车返家时撞上一名骑车人,并将他拖行100余米,致骑车人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18日,虎门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实施了刑事拘留。
6月17日晚上,黄某受朋友之邀来到虎门镇吃晚饭。席间,他们从19时喝到22时,6人共喝了一箱啤酒,仍觉得不尽兴,又到KTV继续喝酒。一直到18日凌晨2时,黄某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虎门准备返回东莞。车刚上路不到两公里,黄某突然发现一个中年妇女骑着一辆自行车在前方路段横过公路,他急打方向盘避让,但由于距离太近,还是撞上了自行车,并将骑车者拖行了100多米后他才想到踩刹车。事故发生后,附近治安巡逻队员立即报警并将黄某控制,并协助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由于伤势严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虎门交警大队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在询问黄某过程中,发现他满口酒气,语无伦次。处理事故的民警立即将黄某送往医院抽血检验。经检验,黄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0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3倍多。6月18日,虎门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实施了刑事拘留。
交警还查明,女死者现年40岁左右,广东高州人,在虎门镇经商,当日凌晨,她收档后准备回家,却遇到了醉驾的黄某,不幸身亡。
据了解,来自福建泉州市的黄某初中毕业后到东莞打拼,每天起早摸黑,勤勉实干,很快就赚到了第一桶金,自己当上了老板,早几年前就在东莞买了房和车,一家人的户口都迁到了东莞,过上了小康生活。然而,因为他的贪杯醉驾,不但毁了死者的家庭,也毁了自己的家庭。他将为自己醉驾酿的祸付出巨额的经济赔偿,还将面临数年的牢狱之灾。
交警告诫广大司机朋友,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醉酒驾车是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严惩。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