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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足管中心女子部主任张建强被判12年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11: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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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新闻直播间):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女子部主任张建强被判12年有期徒刑。

  嫌疑人:张建强

  职务:原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

  罪名: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24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73万元

  刑期:12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张建强是反赌案里走上法庭的“第一人”,事发前主管裁判工作。

  此前有分析称,因为张建强涉案金额巨大,且被指控两项罪名,他将会是首批宣判的涉案人员中量刑最高的一位,最多可能会被判20年。虽然张建强是目前为止披露的犯罪嫌疑人中刑期最长的,但被判12年却低于外界预测。

  据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张建强于1997年4月至2009年10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先后24次收受陕西国力足球俱乐部等8个足球俱乐部和2个省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人民币共计238万元。

  此外,张建强又在2003年11月与裁判陆俊合谋,在执裁比赛中对上海申花SVA文广足球俱乐部给予“关照”,收受该俱乐部人民币70万元,后与陆俊平分。这样一来,张建强的涉案金额便达到了273万。案发后,张建强已上缴赃款260.95万元。张建强在女足领域也涉嫌受贿。

  其中,山东鲁能、上海申花、江苏舜天、云南红塔、陕西国力,沈阳华晨等多家俱乐部均涉嫌行贿。

  今天下午一点半,反赌案“点捻人”王鑫,以及被告人王珀、范广鸣等18人将继续在铁岭中院宣判。

  此前,黄俊杰、陆俊、周伟新、万大雪“四大黑哨”已于16日在辽宁省丹东市被宣判。

责任编辑:潘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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