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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1月,四川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38件2032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32件162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06件410人;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901件,大案比例为79.6%,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102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
原区长受贿人民币393.685万元被诉
自2004年至2010年,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原区长郭毅利用其担任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资金划拨、承揽工程、土地征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93.685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金条一根。作为翠屏区人民政府区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郭毅在明知翠屏区政府无权批准出让土地,协议有多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超越职权范围决定其无权决定的事项,在商贸园项目用地及建设手续均不具备的情况下,迅速安排实施用地拆迁、平场、放线、交地的工作,造成了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结果,给区政府造成40万元的经济损失,致使该事件成为国土资源部2011年挂牌督办的8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之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国家、集体财产遭受严重经济损失。2011年3月31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郭毅执行逮捕。2011年7月1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郭毅提起公诉。
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认真贯彻省委、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取得了新的成效。
严查工程建设、商业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
开展查办经济发展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办发生在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等环节职务犯罪624件809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立案查办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429件553人。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立案查办在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行贿犯罪155人,同比上升了5.4%。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化解社会矛盾
在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方面,实现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常态化,立案查办发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征地补偿、民政社保等领域涉农贪污贿赂犯罪613件800人。立案查办食品药品监督领域贪污贿赂犯罪8人。针对当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掺杂使假,甚至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开展严肃查办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7人。 继续加强 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查办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135件,同比上升32.4%。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263人,依法介入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查办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69件83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侦查和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对与案件有关的群众诉求,主动提出检察建议680件,督促发案单位落实相关预防措施512项,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办案力度加大 办案效率提升
全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38件2032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132件1622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306件410人;共查办贪污贿赂等大案901件,大案比例为79.6%,同比增长2.2个百分点;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102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亿余元,同比上升2.1倍。
全省共侦结职务犯罪案件1405件1967人;审结职务犯罪公诉案件1185件1725人;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642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216人;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均为近5年来最低,办案效果不断彰显。立案查办了宜宾市翠屏区原区长郭毅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向社会昭示了党和政府坚决惩治腐败的信心和决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37人,有力地威慑了犯罪分子。
以强化治本为重点,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充分发挥惩防一体化机制作用,有效建立“预防前置、个案跟进、信息共享”的惩防协调工作制度。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例,提出检察建议680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512项;深入工商、税务、 教育等系统开展警示教育1373次,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48件。不断完善侦防联动工作机制,发现职务犯罪线索185件,移送侦查部门立案100件,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24次,实现了资源利用的共享优势,职能发挥的整体优势,三个效果结合的最佳优势。特别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对全省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跟踪服务,确保了双流国际机场二跑道及新航站楼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围绕可能诱发职务犯罪的岗位风险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专项预防工作。与中水电集团四川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会签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意见,明确预防职责,共同对集团下属全部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贵州省检察院、川煤集团共同签署了《关于开展“检企共建”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三家单位领导挂帅的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川煤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职务犯罪预防,成为全国检察机关跨地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首创。
今、明两年是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集中换届选举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根据省检察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的意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候选、备选干部开展选前教育培训,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增强了干部的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
强化对办案流程的监督制约 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建立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审查机制,认真执行立案、逮捕、撤案、不诉“双报批,双备案”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对办案审讯活动的全程监督掌控,切实促进干警规范执法,确保了办案安全。严格遵循《四川省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扣押、冻结款物和保管款物分离制度。
定期向党委、人大和政协寄送办案信息,通报重要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监督。对拟撤案、不起诉等“七种情形”的案件,全部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审查,并根据人民监督员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及时反馈。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向人民群众开放办公办案区、接待室、询问室等场所以及案件管理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等,进一步增强了办案工作透明度,努力营造公开、公信、透明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