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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设立市长金融奖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兰州,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为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兰州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地方优质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加大地方政府支持金融业发展力度,兰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兰州市市长金融奖奖励办法》(暂行)。依据《办法》,今后兰州市将每年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以及新入驻的金融机构、上市企业、发债企业考核后给予奖励。(记者 吴少华)
奖项设置
1、综合奖分设一等奖,奖金100万元;二等奖,奖金80万元;三等奖,奖金60万元。各奖项均设1个名额。
2、单项奖分设当年新增贷款奖、贷款持续增长奖、金融产品创新奖。其中,当年新增贷款奖设1名,奖金50万元;贷款持续增长奖设1名,奖金50万元;金融产品创新奖设2名,奖金各20万元。
3、金融工作突出贡献奖,奖金200万元。除金融产品创新奖以外,其他奖项原则上不重复授予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
综合奖
主要考核在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兰州市贷款余额、投放兰州市新增贷款额、投放兰州市贷款余额增长率、存贷比、新增存贷比5项指标。
单项奖
分别考核各在兰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余额、新增存贷比率、近三年贷款余额比率增长幅度以及金融产品创新等指标。
金融工作突出贡献奖
主要是对支持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含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