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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青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青岛中院院长邹川宁在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堪称青岛涉黑第一案,备受社会关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提前介入,并于去年12月20日至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聂磊涉黑案已经基本审理完毕。
聂磊案涉案人员多达140余人,判决书长达几百页。为了整理判决书,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从今年元旦到春节假期几乎无休。
邹川宁说,聂磊案审理的难点在于,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将很大一部分证据销毁,导致无从查证。
另外,聂磊和他的黑势力团伙在岛城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作案数量巨大。聂磊还聘请了很多“大腕”律师为其辩护,法官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项罪名进行仔细确认,难度很大。
聂磊其人:
聂磊,男,山东青岛人。2010年3月,聂磊指使多名犯罪嫌疑人持械窜至青岛市颐中皇冠假日大酒店夜总会打伤员工多人,损坏物品若干,并涉嫌贩卖毒品。2010年6月被公安通缉;2010年9月,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青岛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截至9月7日,该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被抓获归案。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组织卖淫,贩毒,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多项犯罪。2011年12月,山东黑老大聂磊在胶州法院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