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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记者王思远)据经济之声报道,从美联航“拒载”中国乘客,到南航头等舱服务人员被旅客打伤。近来,民航与乘客的冲突引发舆论关注。而面对旅客暴力维权事件,民航业内部发出了航空公司联合建立“黑名单”的呼声。航空公司是否有权开列“拒载名单”?主管部门未来该如何化解乘运矛盾?
本月初,一对上海夫妇旅游回国,因行李安置问题与机组人员发生争执,被航空公司以“妨碍航空安全”为由拒载;不久前,一名乘客因不满服务,将航空公司地服人员打伤。而民航业内,针对“乘客黑名单”的呼声也日渐升高,引发社会和舆论关注。航空公司是否应该或有权建立所谓的“黑名单”, 民航乘运双方态度截然不同。消费者李女士说:
李女士:每个人都有乘坐飞机的权利,只要他(今后)遵守航空公司制度,为什么要把他设成黑名单呢?
而空乘人员赵先生也有自己的看法和道理:
空乘人员:航空公司一线员工当然愿意设立“黑名单”,有些旅客一遇到那种情况,失去理性和理智,对我们人身安全没有保障。国内目前只有春秋(航空)实行了,其他公司没有。个人觉得,国内主流航空公司应该不会去实行,只是一个说法而已。
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张武安告诉记者:公司从07年开始,对无正当理由延误飞机起飞、辱骂殴打乘务人员以及恶意抢占倒卖特价票等三类人群,将拒绝登机。但张武安强调,公司制定的不是“黑名单”,而是一种正当权利主张。
张武安:我们一直强调是“暂无服务能力的旅客名单”,别让大家误解了。第一,保障对大部分旅客的正常服务;第二,这也是在我们航空公司本身合法的权利范围之内。
民航业内人士俞女士认为,乘客与航空公司是合同法中平等关系主体,在国际相关航空协议和法规中,但对于中国民航目前的一些具体矛盾,没有明确规定,但认可航空公司的合理拒载行为。
俞女士:《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中,概括地提到一句合同自由。说“本公约不妨碍承运人拒绝订立任何运输合同”。实际上是保障旅客和货物的权利的。
航空法专业律师孙玉超则有不同看法,他介绍了国际航空组织的相关规定,认为航空公司因为乘客“霸机”而拒绝今后提供服务并不合理:
孙玉超:国际民航组织专门有一个航空安全的附件(文件),一般说危害航空安全的都和暴力相关联。国外的做法,如果产生霸机,认为影响了下次起飞,可以把他给赶下去。但赶下去的后果,并不影响到下一次他乘坐飞机,霸机行为和所谓的黑名单和拒载,不能扯在一起。
目前,航班延误和乘客霸机已经成为民航乘运冲突的主要原因和行为表现。未来,明晰乘客越界行为和民航拒载理由合法性的边界和认定,民航主管部门对此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