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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富子梅、刘念)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全国工商系统将用今年一年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与一般的合同条款相比,突出特点是格式条款的事先确定性、不可变更性以及承诺的无奈性。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在整治行动中,主要解决3个重点问题: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设定消费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合理数额、设定消费者承担应由经营者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