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5月14日,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弃婴的接收、体检、户籍登记和抚育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民办机构和个人收留弃婴的问题”,“不断加强弃婴源头治理工作”,等等。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社会力量兴办以孤儿、弃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福利机构,必须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共同举办。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私自收留弃婴。”借用分析人士的话,七部委的联合通知,“其意也善”。但其效果又如何呢?3个月之后回头看,我们也许能看出一些端倪。
收养:并非愿意就能实现
央视网(记者高宇婷 报道)截至2012年底,宁夏有孤儿7400名,事实无人抚养孤儿6188名。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残疾婴儿鲜有人愿意收养外,也有愿意收养但无法收养的种种现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是全市人口最多的行政区域,兴庆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王芳负责办理收养手续这一工作已有将近10年时间,至少成全了50个收养家庭。“咨询的人很多,但是符合条件的人不多”王芳告诉记者。对这份工作,她不敢打一丝马虎眼,“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办理手续,一旦出事,谁承担的起?”
银川市解放西街街道派出所副所长何勇称,一旦有一名健康的弃婴,会有很多人抢着收养。但其中面临种种现实问题。
按照《收养法》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据王芳介绍,如果被收养的孩子是弃婴,则需要有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证明人。此外,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王芳就曾遇过种种哭笑不得和无奈的情况。有人带着怀孕的妇女找到她,说:“这怀的是我的私生子,生下来以后我要收养……”这位男士被王芳严词拒绝。也有人带着25岁的小伙子来,一定要办理收养手续,国家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方可被收养,也许是为了利益,被拒绝后,前来办理手续的人大闹王芳的办公室,几乎就要动手。
还曾有一对夫妻来为捡到的一对双胞胎办理收养手续,各种手续齐全。“但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收养两名弃婴”为此,王芳一直不敢为这两口子办理收养手续。“从感情上讲双胞胎在一起挺好,可法律不允许,怎么办?”
这边不断有弃婴出现,那边,却有人为无法收养孩子烦恼不已。
但收养的确涉及许多问题。如果无法从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孩子也无法在公安机关落户,无法落户,也就意味着这位被收养的孩子无法上学、接受教育。如果想接受教育,只能送养到正规的福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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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闻联播封面报道《弃婴收养困境》20130814
No1: 收养:并非愿意就能实现
No2: 谁是减少弃婴的一剂良药
No3: 广东:市民发现弃婴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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