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主持人:对于华侨委员会很多朋友都很熟悉,但是具体到办事机构的组成部分、具体做什么、为我们的华侨做什么,或者发挥一个什么样的职能,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李祖沛:好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1983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成立的。华侨委在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是根据《宪法》规定的指示来开展工作,概括起来简单地说就是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保护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具体职责围绕着涉侨的立法、涉侨法律的监督执行来开展工作,包括联络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比如,审议人大的主席团、人大常委会交办给我们的涉及到华侨事务方面的一些议案,然后向人大主席团、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还有审议政府有关方面涉侨的法律法规,也提出建议,等等。
主持人:从成立的时候到现在,也过去了十几年的时间,是不是在工作当中也会发现很多的变化?
李祖沛:是,随着国家的发展,随着国内、国际形势变化,相应地我们的工作也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之下不断发展,情况不一样。比如,我们为了做好人大常委交办给我们的任务,华侨委组成人员,十一届有24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位,是高祀仁同志,11位副主任委员,还有12位委员。工作机构方面,我们为了开展好工作,完成好上述立法、执法监督等任务,我们有两个办事机构,一个办公室,一个法案室。办公室负责日常的事务,负责归侨侨眷、侨胞的来事来访,负责日常接待,还有负责对外交往。法案室是负责涉侨的法律、法规这方面的调查研究,还有人大代表提出来的建议、议案、处理意见,我们先拿意见,就是法案室,主要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调查研究的任务非常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