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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各区公积金中心办理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0日 10: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热点专题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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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购房怎领公积金?

  本报讯 (记者李凤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透露,异地购房在广州也可以领取住房公积金。为此记者向该中心详细了解了异地买房在广州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步骤。据介绍,在领取住房公积金上,异地买房与本地买房最大的区别在于办理领取手续的地址,目前本地买房可以在开展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办理领取,但异地买房则必须在广州市各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

  据介绍,异地购房领取公积金的首次领取应提交的资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未出房产证应出示购房合同,出证后则出示房产证),购房发票,身份证,建行、工行、中行或广州银行等任一银行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一式三份的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异地购房领取本地公积金的领取频率为半年一次,不能办理公积金自动提取。首次领取后再领取的,如资料无变化则只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不须提供复印件。

  据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透露,如果异地购房的合同或房产证无领取申请人的名字,只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来领取,首次领取时必须夫妻两人到场并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各区办理地址

  番禺办事处:番禺区德兴路37、39号

  花都办事处: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1号信合大厦南座6楼

  从化办事处:从化市街口镇河滨南路

  增城办事处:增城市荔城街荔园路1号;新塘镇汇美新村公园街10号二楼新塘分理处

  越秀管理部:豪贤路193号9楼

  海珠管理部:昌岗东路272号2楼

  天河管理部: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楼

  白云管理部: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南沙管理部:南沙开发区金岭北路93号(中银大厦二楼)

  萝岗管理部:萝岗区开创大道北香雪二路保利商业综合楼首层104~108

  荔湾管理部: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金禧大厦2层)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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