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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拉萨8月8日讯(记者 孙开远)记者近日从拉萨市扶贫(农发)办了解到,2008年拉萨市启动“互助资金”项目以来,共吸纳农户1738户(其中贫困户565户),累计借出资金465万元,累计回收资金195万元。到期还款率达100%,受扶持农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被群众称为“自己的银行”。
“互助资金”组织通过信誉约束、内部成员监督、多户联保等方式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短期、小额和有偿借款,帮助扶贫互助组织成员发展生产,申请资金手续简单、快捷,使用费率较低,较好地解决了贫困户创业资金少、贷款难的问题。
据统计,项目实施以来,自治区共批复拉萨市“互助资金”项目18个,覆盖18个贫困村的565户贫困户,投入国家资金270万元,先后在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尼木县、曲水县发展“互助资金”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共建立起18个“民有、民管、民用、民受益”的扶贫资金互助组织,以支持发展农村产业为方向,支持农牧民开展畜禽养殖、土豆种植、农村运输和小商品制作、零售、农机具购置等致富项目。
作者:孙开远近日从拉萨市扶贫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