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我省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06: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记者 邹伟)近日,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继续扶持光伏发电政策意见的通知》,就继续扶持我省光伏发电的价格政策提出一系列要求。

  《通知》明确,继续对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给予政策扶持。对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其上网电量按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对《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中明确的2009年至2011年的电价补贴政策暂仍按原规定执行。

  同时,我省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12年至2015年,对在此期间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统一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0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0元和2015年1.15元。

  据悉,上述确定的上网电价都是根据现有国家政策制定的暂行价格。今后,如果国家进一步调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时,我省也将再作相应调整。

热词:

  • 我省
  • 上网电价
  • 扶持政策
  • 通知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政策扶持
  • 项目
  • 江苏省光伏发电推进意见
  • 建筑一体化
  • 执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