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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8月3日讯 (长株潭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 邓文祥) 记者在昨天的株洲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调度会上获悉,株洲市正在制定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根据规划,到2015年,株洲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
根据规划,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即通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数占城镇总户数的20%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完善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基本完成各类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非成片棚户区。
“十二五”期间株洲市共建设保障性住房9.132万套(户),其中:市区建设6.971万套。包括廉租住房1.182万套,经适房0.1万套,公租房3.035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2.654万套。
规划中提到,要合理控制新建项目用地,避免规模过大带来的就业、出行以及其他社会问题,计划扩大荷塘区阳光家园、芦淞区和谐家园、石峰区荷花家园等现有项目规模,同时增加天元区金彩明天和武广新城、荷塘区水竹湖、石峰区清石路和云龙示范区等8个保障性住房示范区。
根据株洲市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株洲市本级新建廉租房11820套,公共租赁租房30350套。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平均按50平方米、容积率为2.0等指标进行用地规模测算,需用地29.55公顷;公共租赁住房每套建筑面积平均按60平方米、容积率2.0等指标进行用地规模测算,共需用地91.05公顷。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廉租房和公租房用地共需要120.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