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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 按照刚刚执行的《济南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车位服务费指导价为35元,向上浮动不得超过10%,而昨天家住工业南路理想家园的李女士却给记者打来了电话,反映他们小区物业收取的车辆服务费远超指导价,达到了80元,物业公司表示,将按照新规进行适当的调整。
据了解,李女士和家人是2010年入住该小区的,并且购买了停车位,而由于当时住户较少,物业公司并没有收取车辆看护费。从去年年初开始,物业公司突然贴发通知,要求购买车位的用户交纳80元的车辆服务费,并且鼓励大家按年交纳,“物业公司说,如果每次交纳一年的费用,那每个月交纳的服务费中就包含了50元的保险费。如果按月或者按季度交纳,价格不变,但保险就没有了。”
从物业公司贴出收费通知开始,李女士和其他很多居民都感觉收费太高,但由于没能找到相关的收费标准文件,和物业公司协调了两次也都没有结果,他们也就只能先行交纳。今年5月份她听说,新的物业收费条例要出台了,于是她就和小区很多居民商量,暂时先交纳3个月的车位费,“交三个月的,到期正好是八月份,那我们就可以按照新条例规定,要求物业公司降价并签订新合同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理想家园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确为业主购买了公共责任险,这也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责任,“有时候业主车辆刮蹭了,来找我们索赔,但我们也不能确定车辆是不是在车库里刮蹭的,所以干脆为他们买保险,避免责任,而且这保险我们是免费送给业主的,之所以要求一年一交服务费,是因为保险公司要求保险期限最少一年。”
在提到收取80元服务费较高的问题时,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目前是按照老合同收费,和新规定的指导价相比,的确偏高。目前已经开始协商,将尽快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