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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属“违规” 无一部门声称负责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2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东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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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09年开始,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就已违规,新规实施后,有小区宁待价而售也不愿主动降租

  日前,自本报开通88197671热线以来,不少市民都集中反映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这一问题,昨日记者采访获悉,尽管在2009年颁布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就已明确禁止小区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怪状,但相关部门却一直未能主动制止和整改。如今随着省城新的地下车位指导价公布,一些曾经收费过高的小区也开始“只售不租”,居民无奈之下质疑,如此明显的违规行为,为何有关部门就不能主动来制止。

  日前,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大部分新建小区都普遍采用开辟地下停车场的模式解决停车问题,然而长久以来地下车位“只售不租”的现象一直十分严重,一些新建小区尽管有较高比例的车位配比,“只售不租”的高价车位让不少车主无奈让爱车露宿街头。

  明明有车位,物业、开发商为啥宁肯空着车位也不租给业主呢?日前记者在采访某物业公司时,物业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的原因——开发商建造一个车位的成本大约在五六万左右,如果只是靠租赁回收成本的话需要数年,而且需要长期的投入和维护,不利于开发商回笼资金,所以大部分开发商都规定车位“只售不租”变相逼业主买车位,以求尽快回笼资金。

  采访中,记者获悉,地下停车场的产权虽然归开发商所有,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显然,目前很多开发商对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是没道理的。

  然而,尽管大家都知道这种现象没道理,但究竟如何治理?谁来治理?却成为一个新的难题。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曾多次致电各区县房管部门负责人咨询车位“只售不租”现象如何解决,但同样的问题却收到不同的解答,没有一个部门能明确的告诉记者“只售不租”的乱象的治理究竟由谁负责。

  “由‘只售不租’导致的停车难现象其实是一个很棘手的社会问题,牵扯到房管、物价、规划、交通等多部门,需要协调来解决,所以难就难在这里。”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

  记者采访了解到,以文华园小区为例,自小区新建入住以来,业主因为停车难、只售不租等问题发生过多次矛盾,甚至业主还曾采取过堵路、堵门的极端手段来争取自己的利益,但时至今日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实质的解决,“都知道只售不租没道理,可是我们怎么去投诉?找谁去投诉?有没有一个畅通的渠道去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一直在期待找到答案。”文华园的一位业主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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