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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涉嫌违规检查乙肝一事作出回应称,患乙肝的8名大学生均是该公司正式员工,他们正享受“带薪治疗”。而当事大学生表示并未被录用,更没有享受所谓“带薪治疗”。(7月30日齐鲁网)
乙肝歧视问题,已经引起全国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强烈反应。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就业歧视,拒录8名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大学生,反映出民众对乙肝卫生常识的普遍无知,更折射出社会对乙肝的歧视已根深蒂固。其实,没有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就业的。根据《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的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那么,为什么还会有乙肝就业歧视的现象存在?其中的根本原因又有哪些?
笔者认为,乙肝就业歧视依然盛行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劳动力就业市场的供需失衡以及资强劳弱的现实格局。现在的就业市场属于用人单位强势的买方市场,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明显属于弱势的一方,没有有效的手段制衡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而用人单位不理性的用人观念、地方保护主义、相关法律不健全等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在乙肝就业歧视这种特殊特点面前,在当前乙肝病原携带者作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力之一:“劳动权”被剥夺的时候,法律必须与时俱进完成保护公民权益的使命。
事物的发展随着环境的改变而变化。要想彻底反乙肝就业歧视,必须创造一个有利于它发展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但环境是大范围的,想一下子改变并不可能,因此,主角要靠企业们,政府只能是配角,加以宏观调控,给以一定的支持帮助。同时,要根除乙肝歧视,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要在全社会层面加强宣传,让公众科学认识到乙肝病毒携带不会通过一般接触进行传染,对公众没有威胁,消除公众对乙肝的恐惧心理。其次,国家在反乙肝歧视的立法、执法、司法上加强力度,依法对实施乙肝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坚决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再次,对违法进行乙肝体检的医疗机构,相关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接受社会监督。最后,可以借助反乙肝歧视的社会公益组织和法律界的力量,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言以概之,反乙肝就业歧视,除了加大立规执法、普及知识的力度之外,关键在于改变环境,营造环境,树立榜样型企业已逐步引导带动整个市场企业,从而影响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改变市场环境及社会环境,只有使乙肝成为可控、可防、可治的普通疾病,才能彻底治愈乙肝歧视顽症,才能彻底终结“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公司拒录”之类就业歧视事件的发生。才会从根本上杜绝乙肝就业歧视现象。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