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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通报了今年7月份游泳池水质抽检结果,12家单位不合格,受到行政处罚;其中有一半是尿素超标。
今年7月上旬,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组织对主城区及安宁市共53家游泳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监测,共监督检查游泳场所53家,合格41家,不合格12家,卫生总合格率为 77.36%。其中,有12家游泳场所水质抽检不合格,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是细菌总数超标、 尿素超标。
根据5月1日起新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昆明市卫生执法监督局将对不合格游泳场所进行行政处罚,第一次不合格将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不合格将处以2000元到20000万元的罚款。
12家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
名称 情况
龙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东花城管理处游泳馆细菌总数超标1.0倍,尿素超标0.14倍
昆明芮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游泳馆 细菌总数超标0.4倍
云南滇池温泉花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细菌总数超标0.2倍
昆明市西山区春苑兰宇游泳馆 尿素超标2.03倍
昆明市盘龙区金实游泳池 尿素超标1.86倍
云南嘉丝特酒店游泳馆 尿素超标0.56倍
昆明市盘龙区碧波游泳池 尿素超标0.54倍
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游泳馆 尿素超标0.14倍
昆明市盘龙区体育馆游泳池 尿素超标0.01倍
昆明市六甲文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游泳馆 游离余氯超标1.2倍
昆明官渡大酒店游泳馆 游离余氯超标1.2倍
云南世博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 pH值超过国家标准0.14